原標題:掃碼共享汽車給16歲同學開 小伙駕照被吊銷
16歲的楊某沒有駕駛證,剛取得駕照的同學舒某幫忙掃碼了一輛共享汽車,交給楊某駕駛,一行人行駛至成自瀘高速成都站被交警擋獲。


7月3日,紅星新聞從成都市交警三分局獲悉,鑒于楊某是16歲的未成年人,系初犯,民警對其無證駕駛的行為罰款1000元,免于15日以下拘留;而舒某因為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面臨1000元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6月30日晚上9點多,20歲的舒某在成都市金堂縣掃碼了一輛共享汽車,然后交由楊某駕駛,約上另一個同學前往成都玩耍。
7月1日凌晨2點過,楊某駕車返回金堂,在行駛到成自瀘高速成都站卡點時,民警例行檢查,發現他根本沒有駕照,還是一個16歲的學生。在接下來的調查中,楊某告訴民警,這不是他第一次開共享汽車了,之前舒某掃碼后,他也開過多次。
7月2日晚,楊某的父親從老家威遠趕到交警三分局,對于兒子的行為,他很生氣。他告訴民警,家里有一輛車,但兒子從來沒有開過,沒想到竟敢開共享汽車,他一定會加強對兒子的教育。
民警提醒,共享汽車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但請一定注意,有駕照的市民朋友,請不要掃碼后將共享汽車給無證人員駕駛,舒某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如果發生事故,同樣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圖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