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戀愛多年女友不斷要錢買這買那,男子負債十幾萬起恨將其殺害

  受不了女友一次又一次向自己要錢,余某起了殺心。

  7月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犯罪嫌疑人余某批準逮捕。

  據閔行檢察院介紹,余某和女友小文(化名)是從學校里開始交往的戀人,畢業后余某找了一份圖書管理員的工作,月收入3000元左右。據余某供述,在戀愛期間,尤其是從2016年開始,小文陸續以旅游、買手機、買化妝品等方式花了自己十七八萬元,另外每月還向他要兩三千元。

  “我的工資不夠她花,為了維系這個花銷,還從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貸款供她”,余某稱,為此他覺得很難受,經濟上不堪重負,就逐漸對她有了恨意。

  2019年3月中旬,小文再一次問余某要錢,余某稱自己已經給不出了,但又害怕小文逼他,于是就決定把她殺掉。

  之后,余某提出帶小文去旅游,回上海后就到余某的住處暫住。小文提出要余某給其450元才跟他回家住。旅游期間,兩人因瑣事不開心,余某為了讓小文跟他回家,又給了小文1500元。

  余某供述,回到上海后,他趁小文洗澡時,將水果刀放進床頭柜。到凌晨一時許,當小文開始打呼嚕時,余某拿出水果刀往小文的頸部捅了五六刀。

  “她哀求我,說給我錢,讓我有話好好說,不要傷害她,但是我又怕她有力氣并對我有過激行為。”據余某供述,接著他拿刀又往小文頸部捅了幾刀。看到小文不動了,余某給父親打電話后報警,由此案發。

  據余某父親陳述,余某與小文接觸期間,小文一直向余某要錢,不給錢的話就不和余某交往。余某父親知道此事后,要求小文償還部分錢款。小文同意了,并寫了一份還款72000元的承諾書,承諾每月償還1000元,分六七年還清。

  之后,小文履行承諾每月還款。余某稱,小文每個月還的錢都是自己先給她,她再轉1000元回來。因為不想和小文斷絕關系,還想和她繼續交往,所以就想了這個辦法應付父母。

  余某稱,自己對小文付出太多,也花了很多錢,但仍滿足不了她。他認為,小文始終看不上自己,付出那么多還得不到她的真心,所以就在小文再次向他要錢的時候決定將其殺掉。

  經審查,余某事先預謀持刀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日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將其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