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 查 通 報
2019年8月1日上午10時51分許,在高唐縣大田小區西門處,一銀色時風201電動轎車(肇事時懸掛E1719919號牌)從大田小區西門駛出時與一機動車道內行駛的兩輪電動自行車相撞后逃逸,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坐的兒童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現高唐交警大隊向社會公布肇事時監控畫面與經調查獲取的嫌疑車輛照片,希望廣大群眾與高唐交警共同努力維護高唐良好法治環境,若您知悉該肇事嫌疑車輛的相關情況,請與高唐交警大隊聯系舉報(受害者家屬表示另有重謝),同時也希望肇事駕駛員能夠及時改正自己的錯誤,主動向高唐交警大隊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指揮中心 0635-3990009
田警官 17606357003
高唐交警大隊
2019年8月13日






辦案民警通過多方調查,已摸清該車在肇事前的出行規律,進一步縮小了調查范圍。現已知悉,該車駕駛員為高唐縣大田小區住戶,肇事前每天上午7時30分左右準時送孩子上學,看來是一位關愛自己孩子的好家長,但是卻沒做好孩子的表率。

在通報之余
小編想對這位家長說幾句話
這位家長同志,家長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孩子的一舉一動都在向你學習,以你為榜樣。
也許你經常在孩子犯錯后教導你的孩子“做了錯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錯不承認、做了錯事不改正”;也許你也曾告訴你的孩子“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知錯能改是一個人最好的品質,請你為你的孩子樹立正確人生觀而做一個好的表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