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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無證駕駛一旦被交警發現就會面臨嚴厲的處罰,這個常識大多數人都知道,盡管如此還是有人違規開車上路。

  8月12日晚上10點多,濟南交警官方微博接到網友私信舉報,長清有一名女司機無證駕駛,經常開車接送孩子上放學。8月13日上午,該女司機再次開車上路時,被民警當場查獲。該司機出生于1990年,她解釋說,因為孩子所在的幼兒園距離小區不到一公里,她覺得距離不遠,以為無證駕駛不會被交警發現。這名女司機被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

  下面我們來看看2019新交規無證駕駛處罰標準: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并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為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并及時退還機動車;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按照以上情形處罰。

  2、無證駕駛撞人的處罰規定

  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示:駕駛機動車上路時,一定要證件齊全,否則等待你的將會是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