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耍小聰明、把自己打成鼻骨骨折,刑事責任沒抵消自己卻被判了刑
6月中旬,一份刑事判決書送到謝某、張某甲、薛某、張某手中,四人以犯誣告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八個月不等刑罰。
2016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謝某與王某因經濟糾紛在一飯店門口發生口角,雙方大打出手。
值班民警聞訊趕來,看到報警人王某被人打傷,與之打斗的謝某已經離開。王某被送到醫院治療,經鑒定傷情為輕傷二級。
案件以謝某涉嫌故意傷害移送至任城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審查時發現案件里有些細節顯得蹊蹺:案發當天王某經醫院鑒定為輕傷二級,而第二天,謝某向偵查機關反映自己鼻部骨折,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
再度審查卷宗,辦案檢察官未發現案發當天謝某提及自己受傷的情況,也沒有去醫院就診的說明。進一步詢問和核實情況后辦案檢察官得知,在案發當天謝某外觀上無明顯受傷跡象。
帶著重重疑問,辦案檢察官反復查看梳理掌握的監控錄像資料,畫面顯示謝某于案發第二天上午在醫院就診時面部無明顯傷痕,上衣也無遺留的血跡。通過詢問證人得知,醫生詢問其病情時,謝某僅稱胸部疼痛,未提及面部受傷的情況。但在案發第二天也即謝某就診當天晚上,謝某再次出現在該醫院時,其面部傷痕明顯,且上衣有血跡,醫院檢查結果顯示鼻骨骨折。
辦案檢察官根據從監控錄像中發現的蛛絲馬跡,對謝某從案發第二天初次就診離開醫院,到當晚再次回到該醫院間的行動軌跡進行細致調查核實,結合被害人王某提供的證人的證詞,初步判斷謝某案發第二天上午離開醫院后與多人聯系見面,并且謝某在當晚再次回到該醫院前曾去另一家醫院就診檢查,確認鼻骨骨折后,才返回該醫院等情況。
針對這一重要案情,辦案檢察官迅速引導公安機關從另一家醫院調取到謝某在案發第二天晚上就診的資料,通過詢問接診醫生確認了謝某到該醫院就診的事實,解開了辦案檢察官受案之初對謝某傷情的疑問。
原來,案發后謝某得知王某被自己打成輕傷,感覺到王某欠自己的錢因此可能就不用歸還,說不定自己還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第二天中午,他趕到醫院檢查自身的傷情,得到的診斷結果卻顯示“肋骨骨折存疑”。謝某想,既然對方是個輕傷,自己如果也弄出個輕傷,那么相互的刑事責任皆可以抵消。
案發第二天下午,謝某邀張某甲、薛某、張某等幾個朋友密謀后,讓其中一個朋友揮拳把自己的鼻子打傷。為避開被先前檢查過傷情的醫院懷疑,謝某讓朋友把自己拉到另一家醫院進行檢查。在醫生認為其雙側鼻骨已骨折后,謝某緊接著又回到最初檢查傷情的醫院就診,這次醫院給出的診斷結果是鼻骨骨折,后經司法鑒定謝某雙側鼻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辦案檢察官將案情和核實的相關情況匯報到院檢察委員會。經會議研究討論決定,對該案啟動立案監督程序。2018年9月下旬,任城區檢察院依法向公安機關送達法律文書,建議公安機關對謝某等人涉嫌誣告陷害一案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馬上對謝某等人涉嫌誣告陷害罪立案偵查,收集了相關證據,查明了謝某指使他人偽造傷情以誣告陷害王某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隨即對犯罪嫌疑人謝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之后將案件移送至任城區檢察院審查。
今年4月中旬,任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謝某、張某甲、薛某、張某涉嫌誣告陷害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濟寧任城檢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孟杰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