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電動自行車掛牌新政來了!近日德州警方在電動自行車掛牌通報會上,公布了山東省公安廳對于電動自行車掛牌登記的工作安排。
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山東全省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那么,哪些電動自行車可以掛牌呢?具體分兩種情況:符合新、舊標準的發放正式電動自行車號牌。新標準電動自行車是指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千米/小時、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具有腳踏騎行能力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舊標準電動自行車是指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千米/小時、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的電動自行車。
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違標電動二輪車發放臨時號牌,號牌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起不得上路行駛。違標是指既不符合新標準、又不符合舊標準,沒有腳踏騎行功能,或者最高設計車速、整車質量等其中一項超過電動自行車限值要求的違標電動二輪車,不包括二輪電動摩托車。3年過渡期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