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3時許,“聊城交警”微博接網友留言舉報,網友發來的照片顯示,兩名小孩子通過天窗坐在行駛的轎車頂上。“昨晚茌平新政路拍的,孩子就坐到車頂上,心真大!”這位網友說,接聊城交警支隊轉來信息后,茌平交警大隊立即行動,確定車主,并與車主取得聯系。

  9月3日下午3時許,車主兼駕駛人夏女士驚慌地趕到交警大隊。原來,她有倆娃,9月1日晚在茌平縣新政路與龍山街路口等紅燈時,兩個孩子將身體伸出天窗,異常淘氣的二娃還坐到了車頂上,這一幕被熱心網友拍了下來。茌平交警大隊民警告知了駕駛人違法行為的危害,對其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二項給予駕駛證記2分,罰款50元處罰。夏女士誠懇表示,以后會做到安全文明駕駛,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茌平交警提醒駕駛人,天窗曬娃,這樣做不僅危險,更是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孩子淘氣將頭伸出汽車天窗外,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一是如遇緊急情況剎車或遭遇后車碰撞,由于慣性,兒童極易被甩出車外;二是意外按到關窗鍵,易夾人;三是兒童被車外物體碰撞。任何一種風險一旦降臨,都有可能致命。對于孩子,他們可以淘,但是家長卻不能慣著,當孩子逾越規矩時須及時叫停,這才是對他們真正的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李懷磊通訊員常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