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好消息!明年1月底前,山東將實現用血費用直接減免

  9月2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直接減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實現省內血站與用血醫療機構無償獻血者信息互聯互通,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務”,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省內就醫時用血費用出院直接減免,形成“醫院直免為主、網上申請減免為輔”的血費減免服務新模式。

  明年1月底前用血費用直接減免

  《通知》明確,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和云南省,應在2020年1月底前全面實現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在省內醫院用血費用直接減免。除新疆、西藏外,其他省份在2020年8月底前全面實現該目標。

  《通知》要求,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省級無償獻血者數據庫、用血減免數據庫,打通各地市、血站與醫療機構間信息屏障,形成統一的用血減免申請、查詢、操作系統。在其他省份就醫時,可通過手機App等方式線上辦理。在減免標準方面,要形成全省統一的減免標準,打通地市間、血站間和醫院間的結算壁壘,實現跨地市減免。

  其實,早在去年,山東省衛健委就組織制定了《山東省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費用報銷工作管理辦法》。《辦法》明確,從2018年12月20日起,獻血量累計達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終身享受無限量臨床用血費用報銷。此前,這一標準為2000毫升。

  無償獻血累計1000毫升可終身免費用血

  為鼓勵大眾積極參與無償獻血,保障醫療臨床用血需求,簡化臨床用血費用報銷流程,山東省衛健委組織制定了《山東省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費用報銷工作管理辦法》,自2018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9日。《辦法》適用于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獻血的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以下簡稱“無償獻血者受益人”)。

  《辦法》明確,獻血量(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血站獻血的獻血量累計計算,下同)累計達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終身享受無限量臨床用血費用報銷。累計在1000毫升以下的,終身享受報銷與獻血量等量的臨床用血費用,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享受報銷5倍獻血量的臨床用血費用。

  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累計計算時間是自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實施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為準)后六個月內。每捐獻一個治療量的機采血小板,按800毫升全血獻血量計算。

  無償獻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計報銷與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等量的臨床用血費用。無償獻血者本人與受益人用血報銷標準互不影響。無償獻血者所獻血液首次復檢不合格的,按照該報銷標準執行。

  鼓勵建立血液費用直報系統

  同時,《辦法》明確了報銷流程,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需臨床用血時,可向就診醫療機構、用血地或獻血地血站(包括采血點、采血車)提出報銷申請。用血地血站審核合格的,將報銷費用撥付至醫療機構,直接抵扣患者醫院用血費用。獻血地與用血地不一致的,用血地血站負責與獻血地血站聯系審核、先行撥付費用,事后與獻血地血站結算。

  《辦法》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市建立血液費用直報系統,實現相關費用實時結算。享受城鎮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待遇的獻血者,報銷費用為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

  另外,無償獻血者在省內多個血站獻血的,由報銷申請人選擇其中一個獻血地的報銷標準執行,用血報銷費用由各獻血地血站按獻血比例進行分攤和結算。獻血地和用血地報銷標準不一致的,按照獻血地報銷標準執行。用血者有多個親屬參加過無償獻血的,只在用血費用限額內予以報銷,不予分別重復報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