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51歲男子戰某給鄰居11歲女孩群群(化名)買了一部手機作為生日禮物,隨后不斷往這部手機給孩子發送不雅圖片。9月28日,戰某通過手機得知群群獨自在家,便上門將其強奸。目前,戰某因涉嫌強奸已被城陽警方刑事拘留。

  
10月9日,有市民報警稱11歲的女兒被性侵。接到報案后,青島城陽公安棘洪灘派出所迅速開展調查工作并鎖定嫌疑人戰某,火速將其捉拿歸案。經進一步審理民警獲悉,受害人群群今年11歲,現在和父母暫住在棘洪灘某小區,據其母親介紹,群群幾天前說肚子疼,于是家里人便帶著孩子去醫院檢查,但沒有檢查出什么異常。群群的母親萬萬沒想到,女兒的“肚子疼”有可能是被人性侵引起的。

  10月9日,臨近中午的時候,群群的母親下班回家,卻發現孩子躺在床上玩一部沒見過的手機。反復追問后,群群說手機是51歲的戰某給她買的。群群母親翻看手機時嚇了一跳,因為微信中有很多戰某發來的不雅圖片。群群懵懵懂懂地把事情前后描述了一番,其母親才知道孩子被侵害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將嫌疑人戰某抓獲,經審理得知,戰某和群群父母是東北老鄉,而且還有不遠不近的親戚關系,又在棘洪灘同一個小區買的房,所以平時走動就多一些。一直獨居的戰某今年夏天就給群群買過一部手機,說是生日禮物,但群群媽媽覺得太貴重拒收了。9月的時候,戰某偷偷將手機給了群群,還囑咐她不要告訴媽媽。據戰某交代,他平時喜歡看一些不雅圖片,覺得偷偷給群群發這些圖片特別刺激。9月28日,戰某得知群群一人在家,便偷偷上門強奸了孩子。
被捉拿歸案后,戰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目前,戰某因涉嫌強奸已被城陽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同時,警方特別提示,教育、培養和保護未成年人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人不得侵犯,否則法律將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