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拉奔馳視頻截圖 受訪者供圖
近日,網傳一則“山東一名奔馳車主因發動機損壞去維修,被告知自費維修超購車款一半”的消息。隨后,該車主“用馬拉奔馳”在4S店門口進行維權,引起網友熱議。
10月21日晚上,一名劉姓奔馳車主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剛買9個多月的奔馳因發動機突然損壞,到4S店維修時,被告知發動機有進水的痕跡,不予保修,需要自費13萬元維修。
同日,涉事4S店一名工作人員稱,經檢測,劉先生的奔馳車發動機損壞是由外部進入的不明液體導致的缸體損壞,與汽車產品質量沒有直接關聯,不能參與保修。同時涉事4S店表示,正與客戶協商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介入檢測。
劉先生稱,1月8日,在山東濱州太岳星徽奔馳4S店花費23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GLA200型號小汽車,10月10日上午,該奔馳車在行駛中車輛發動機位置發出巨大的聲響,隨后逐漸熄火,被迫停在馬路上。經檢查,劉先生注意到發動機處有油狀液體滴落,其他地方無異樣。隨后,他聯系4S店進行維修被告知發動機有進水痕跡,不予保修。
對于4S店所說發動機有進水的痕跡,劉先生解釋,8月12日,山東受“利奇馬”影響,有大范圍降雨,為了避免車被泡,他把車子開到了高處,平均水深20厘米。而在8月12日至10月10日期間,車子沒有任何故障提示。
為什么發動機損壞不能保修,又是什么原因導致發動機損壞?劉先生稱,10月14日他被電話告知,廠家鑒定結果是發動機不明液體導致損壞。期間,他多次就“鑒定報告”與“保修”一事與涉事4S店協商無果。10月20日早上,他再次來到4S店,索要鑒定報告。據其描述,4S店稱其為廠家商業機密,不允許拍照或帶走。當天中午,因維權無果,他在店前砸毀自己車輛的發動機,并用馬拉動車輛在公路上拖行了近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