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16時許,冠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教育路高三里路段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白色的小型汽車行跡十分可疑,速度時快時慢,一副想停又不敢停的樣子。民警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沒想到,剛走到對方跟前,一股酒氣撲面而來。

  民警懷疑其酒后駕車,于是對其進行呼出氣體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41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駕駛員劉某前不久拿到C1駕駛證,還處于實習期內,他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為2019年10月15日,距離這次被查出酒駕才過去6天。

  據了解,當天下午劉某在西環啟魯飯店與朋友吃飯,席間飲了三四兩白酒。事后,他駕駛小型汽車載著妻子去武訓實驗小學接孩子放學。

  在與劉某做筆錄時,民警列舉典型案例,用以案說法的方式,向其講解了酒駕的現實危害性和法律中對酒駕醉駕的處罰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處以劉某以下處罰:駕駛證記12分,1000元罰款。

  僅僅過了6天,劉某就因酒駕被處罰。剛拿證幾天便酒駕上路,還要去接孩子,也太不把生命安全放心上了!

  在此,冠縣交警呼吁大家,請自覺抵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李懷磊通訊員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