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揚塵管控措施不力、敷衍整改,抑塵設施成擺設,威海港港區被通報

  31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官方網站通報了山東省“1+1+8”污染防治攻堅戰駐區督查典型案例通報,其中,2019年10月督察組在威海市開展駐區督察發現,威海港港區揚塵管控措施不力,敷衍整改,久拖不治、只說不做,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威海港是國家一類開放港口,投入使用泊位15個,各類大型裝卸設備30余臺,主要裝卸貨種為鋁礬土、煤炭、砂子等,據了解,港口2018年散貨吞吐量1120萬噸,2019年前三季度散雜貨吞吐量1195萬噸。因揚塵污染問題,僅2018年就引發7次群眾信訪。2018年8月省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期間,群眾反映威海港揚塵污染等問題。威海市接辦案件后,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于2018年8月31日監測發現,威海港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超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相關限值要求。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強化抑塵措施。2018年11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進駐期間,群眾再次反映威海港揚塵問題。對此,威海港集團提出2019年開工建設封閉式煤倉的整改措施。2019年以來,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多次就揚塵治理問題對威海港提出整改要求。2019年8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大氣專項督察組指出,威海港存在封閉式煤倉建設滯后和揚塵污染問題。10月11日,督察組檢查發現,威海港集團承諾的整改措施仍停留在紙面上,散貨港區多處揚塵管控不力,揚塵污染問題嚴重。

  抑塵設施成擺設。2017年,威海港集團投資1000余萬元建設中水噴淋防塵系統、購置霧炮車、灑水車等設施設備。督察組檢查時發現,現場正在進行裝卸作業,霧炮、噴淋水槍均未啟用。工作人員察覺有檢查組,臨時開啟抑塵設備,但霧炮卻不能正常運行,斥巨資購置的治污設施成為擺設。

  揚塵治理喊口號。督察組檢查時發現,散貨碼頭東側正進行散裝水泥裝船作業,自動化礦渣粉裝卸機檢修口未封閉,水泥粉塵外溢,周邊堆積無人清理,現場環境臟亂差;散貨堆場部分物料覆蓋不全;路面清掃不及時,形成大面積積塵;二突堤堆場僅在西側建設約20米抑塵墻,不能形成有效遮擋,抑塵效果十分有限;港區保稅堆場煤堆高出圍擋2倍,無覆蓋、噴淋措施;威海港每年300余萬噸散煤全部通過汽車運輸。8月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大氣專項督察組指出覆蓋不完全等揚塵問題后,威海港集團在報告中對于覆蓋、灑水、清掃等工作,表態要“形成常態化,加大日常環保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但2個月時間過去了,仍然是“有表態、無行動”,揚塵治理空喊口號。

  整改措施打水漂。對于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信訪問題,威海港集團主要整改措施為規劃投資9000萬元,2019年開工建設約1.2萬平米的封閉式煤倉。2018年8月,威海港集團稱該規劃正在報請審批。2018年11月,威海港集團稱該規劃處于立項研究階段。2019年8月,威海港集團卻以“全省港口整合,威海港港口功能定位將發生變化”為由,暫緩了封閉式煤倉建設。截止督察時,該工程仍沒有明確的開工時間和進度計劃,年內開工目標難以實現。

  環保手續不健全。督察組現場檢查時,威海港集團無法提供保稅區煤堆場和二突堤堆場2處堆場的相關環保手續。經調查了解,2處堆場屬于未批先建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法律規定。

  威海港集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治污主體責任嚴重缺失,對于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反映問題的整改措施被動應付、進展遲緩,對于港區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力,類似環境問題一犯再犯。威海市有關部門及屬地政府對威海港揚塵管控工作部署不到位,檢查督促不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玉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