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隊茌平大隊民警依托執法服務站維護交通秩序時,依法查處兩起酒駕違法行為。

  當天上午9時許,高速支隊茌平大隊民警依托茌平西執法服務站維護交通秩序時,緝查布控系統預警小型汽車魯p**9**車主駕駛證異常,執勤民警核查時發現該車并非車主本人駕駛,但在核查過程中聞到駕駛員身上有酒精氣味,民警隨即對該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3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對駕駛員批評教育后依據相關法律給予駕駛員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當天下午,茌平大隊民警在維護交通秩序時再次查處酒駕1起。

  聊城高速交警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切實做到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形成嚴管嚴治的高壓態勢,努力營造“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濃厚氛圍,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