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耄耋老人將一個白色塑料袋包著東西從抱在懷里布包中掏出來,執意留給郵電局崗的執勤交警。反復的推辭后,交警又將東西塞到摻著老人中年男子的口袋里,卻被老人發現責令掏出來必須給交警留下。這一幕是11月14日臨下班時發生在泰安市交警支隊城東大隊郵電局崗的場景。

大約17時30分,路口執勤的志愿者將一位白發老嫗領到崗亭,老人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郵電局崗執勤交警一邊安慰老人先坐下,喝點水,慢慢回憶家在哪里,身上有沒有家里聯系方式和地址,各種啟發和引導,老人只想起自己叫葉某某,86歲,在無錫生活過,晚飯前出來買點熱豬頭肉 ,腦子突然不靈光了,怎么也想不起家在哪里,家里人都有誰,身上也沒任何證件。并且老人言語也有些混亂,老是自言自語、答非所問,無奈之下交警只能報告指揮中心,準備叫轄區派出所前來協助查找。

抱著試一試心態,民警叫老人在紙上書寫上她自己的名字,上網一查竟然真查到老人的家庭住址和聯系電話。民警立即電話聯系老人的家人,十多分鐘后老人的兒子劉某騎電動車從金山路的家里趕來。

老人兒子介紹,“老母親已經86歲了,這兩年患有小腦萎縮,記憶力嚴重喪失,這是第二次走失了,多虧了你們交警收留幫助,要是天黑在外邊出了什么意外就晚了”。他再三向交警表示感謝。執勤交警叮囑劉某一定照顧好老人,可以給老人身上放個聯系定位手環,方便聯系查找。
老人非要把熱豬頭肉留給崗上交警表示謝意,否則就是不跟兒子回家。看著老人娘兩終于打上車離去,上崗交警將這塊“沉甸甸”豬頭肉放到崗亭冰箱,等老人取電動車時再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