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濟南市發布行政機關首問負責制規定

  明確要求:

  對于行政相對人提出的請求事項

  首問責任單位最多只能轉辦一次

  接收單位不得再轉辦

  今后

  行政機關受理群眾請求事項

  要堅持“事不過二”原則

  嚴禁踢皮球!

  什么是首問負責制?

  首問負責制是指對行政相對人提出的請求事項,由首先接到請求事項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負責辦理、移送或轉辦的制度。

  什么是首問責任單位?

  首問責任單位為首先接到請求事項的行政機關。

  什么是首問人?

  首問人為首先接到請求事項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要堅持“事不過二”原則,即對于行政相對人提出的請求事項,首問責任單位及首問人應該即時辦理,確需轉辦的,只能轉辦一次,接收單位不得再次轉辦。

  收到請求后,首問責任單位對屬于其職責范圍的請求事項,首問人應及時辦理并答復行政相對人。

  對不屬于其職責范圍、能夠確定該事項主管部門的,首問人應指導行政相對人前往該事項主管部門辦理,并通知接收轉辦事項的單位,接收單位應對行政相對人的請求事項跟蹤督辦到底。

  對于職責不明確的請求事項,首問責任單位應負責牽頭辦理,并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部門。

  本規定適用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經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職能或公共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規定》明確規定要建立首問事項登記制度,做好擬辦事項、接待時間、首問人、辦理情況等信息的詳細登記;

  建立轉辦事項登記制度,做好轉辦事項、轉辦時間、轉辦人、接收人等信息的詳細登記。

  來源:濟南日報記者 王彬

  濟南日報新媒體編輯: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