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谷交警查獲一名二次醉駕違法行為人王某某。目前其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11月17日22時40分許,陽谷交警大隊城區中隊中隊長張金偉帶隊組織開展周末夜查行動,當巡邏警車行駛至壽郭路7公里鳳棲灣路段時,民警對一輛自南向北行駛的魯P**83H的黑色小轎車進行正常檢查,降下車窗后民警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味,遂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240.3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民警在利用移動警務終端確認駕駛人信息時,發現其在今年2月曾因醉酒駕駛被陽谷縣交警大隊查獲,并于2019年8月16日被陽谷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的刑事處罰。 2019年11月15日緩刑考驗期滿。緩刑考驗期滿剛過2天,王某某再次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當場查獲。經聊城市公安局刑科所鑒定,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32.8mg/100ml,遠遠超出了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12月9日,陽谷縣公安局依法對王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