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執法三大隊向泰城4家建筑施工單位開出4萬元罰單。四家單位因違規排污行為受到了行政處罰。

  
       2019年11月中旬,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執法三大隊對轄區建筑工地污水排放情況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發現位于長城路、東岳大街、擂鼓石大街和奈河西路上的四家建筑施工單位違規排放污水,隨后被立案查處。

  
      據了解,泰安市實行污水排放許可制度,任何單位、企業不得私接私排,造成水環境污染的,依法從快查處,從重處罰。為進一步形成污水治理高壓態勢,全面扼制泰城水環境污染,泰安市城管管家將加大執法力度,對違規向城市管網排放污水的行為,從嚴從快查處。
目前,四家單位分別接受了處罰,共繳納罰款4萬元,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