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請吃飯喝酒,郭某飯后送他回家途中與一輛奔馳車發生碰撞,對方聲稱要報警,朋友也勸郭某花錢免災。掏了3萬多元錢后,郭某才從查看現場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口中得知奔馳車上的車痕跟本次事故對不上。郭某越想越不對勁,于是報警。11日下午,民警將這起敲詐勒索案破獲,郭某的朋友及奔馳車主被刑事拘留。

12月10日,海青派出所接到居民郭某的報案,稱懷疑被人合伙碰瓷騙走了33000元。據郭某講,12月8月晚,他的朋友徐某(29歲,海青鎮人)請他吃飯,期間兩人都喝了一些白酒,結果結賬時還是郭某付的錢。后來郭某開車送徐某回家,途中與一輛白色奔馳轎車發生碰撞。駕駛奔馳轎車的男子申某(29歲,日照市人)聲稱要報警。郭某因擔心酒駕被交警處理,趕緊制止申某。后來申某堅持索要3萬元賠償,否則就報警處理,徐某也勸郭某花錢“免災”。郭某擔心坐牢,無奈通過微信轉賬和支付寶轉賬的方式給了申某30100元,他們還約定次日走保險程序。
12月9日中午,郭某和申某如約見面,由于前一天郭某轉賬給申某的錢有2900元是24小時候到賬,申某以修車為由向郭某要走了2900元現金。不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車輛受損情況,發現郭某的和申某的車傷痕對不起來,奔馳車車門上劃痕并不是郭某的車造車的,其他也沒有什么損失,因此不予受理。
12月10日下午,郭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感覺事故中存在很多蹊蹺的地方。一是徐某不停地勸他花錢了事,二是后來申某說要回日照,徐某竟然也說要去日照,坐了申某的奔馳車走了,兩個人言談之間不像第一次見面。郭某越想越覺得自己中了圈套,于是到海青派出所報案。
12月10日晚,海青派出所民警連夜找到徐某,將其傳喚至派出所調查,發現申某所駕駛的白色奔馳車徐某也曾經駕駛過,是徐某借其一位朋友的,徐某和申某原本就認識。見事情敗露,徐某承認了和申某串通設局敲詐勒索郭某的事實。12月11日下午,辦案民警將申某抓獲歸案。
據徐某和申某供述,12月8日,徐某找出之前一塊干活的郭某的電話,想起郭某之前曾經酒后開過車,于是就將郭某選做目標,并順利作案成功。徐某和申某得手后,在去日照的路上就平分了敲詐勒索得來的錢。徐某和申某沒有想到,他們準備繼續騙保險費時,被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發現端倪,而郭某也逐漸察覺到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