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涉原河東區工商局行政違法事項相關情況的通報》,稱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河東區福利酒精廠起訴原臨沂市工商局河東分局進行調查核實。這到底是怎樣一件事,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進行了采訪。

酒精廠大門的老舊照片。受訪者供圖
不給辦營業執照,工商局被判行政違法
通報稱,近日網爆“山東一改制企業之死:工商違法拒發執照,當事人索賠七千余萬”,臨沂市河東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河東區福利酒精廠訴原臨沂市工商局河東分局不履行頒發營業執照法定職責及行政賠償案件進行調查核實。
經查,該案件法院曾于2013年認定,原臨沂市工商局河東分局不給予河東區福利酒精廠頒發營業執照行政行為違法。因在行政賠償數額方面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河東區福利酒精廠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現案件正在二審程序中。下一步將根據法院審判結果依法依規辦理。
通報稱,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違法行為,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19日,記者聯系上了河東區福利酒精廠一方的馬春濤,他曾擔任該廠副廠長。
“從2005年起訴維權到此時此刻,除了法庭上,從來沒有人跟我們談過這些事,賠償的案子正在上訴,開庭時間還沒定,等等看吧。”19日下午6時許,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撥通了馬春濤的電話,電話那頭的他一時不知道該如何講述他和親人這些年的經歷。
1994年,馬春濤的二哥馬春亮與河東區芝麻墩鎮政府聯合創辦集體企業——福利酒精廠,并由馬春亮擔任廠長。2001年底,酒精廠改制出售給馬春亮,將由集體企業改制為私營企業。
2002年1月份,馬春亮向當時的河東區工商分局提交了相關改制材料并申請辦理企業營業執照。河東區工商分局將酒精廠作為集體企業注銷后,以改制后的酒精廠應先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為由,拒絕為其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多次交涉無果。2005年初,馬春亮起訴河東區工商分局不為其辦理營業執照的行政行為違法。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沂水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歷經一審、二審,2012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沂水縣人民法院作出的河東區工商分局不給予馬春亮頒發企業營業執照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判決。河東區工商分局不服上述終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認為,應維持原審判決結果。
就賠償數額,雙方產生分歧
2014年,馬春亮依據上述判決結果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認為河東區工商分局不給辦理營業執照的行為導致其共計7176萬元的經濟損失,要求該分局給予賠償。但馬春亮沒能等來判決結果,2017年6月22日,腦溢血奪走了他57歲的生命。馬春亮去世5個月后,沂水縣人民法院判決河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構改革后原工商分局撤并)賠償原告方共計1165萬余元。
馬春亮病故后,他的父親、妻子和孩子作為法定繼承人接替成為原告。原告、被告均對沂水縣人民法院的賠償判決不服,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該判決,發回沂水縣人民法院重審。2019年5月份,馬春亮的父親又因交通意外去世后,馬春濤以及其他兄妹也接替成為原告。
2019年11月19日,沂水縣人民法院重審判決河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賠償原告259萬余元。
“廠子沒了,人也沒了,啥都沒了。”馬春濤說,他們認為兩次賠償判決數額都不合理,再次申請法院審理賠償案。當年酒精廠的地塊上,有一半正在建起商品房,酒精廠的印記蕩然無存。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