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打贏泰城冬季“藍天保衛戰”,近期,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執法三大隊組織油煙凈化排放整改情況“回頭看”行動,主要對前期存有問題的餐飲業戶整改情況進行專項復查。


檢查中,6家單位分別存在凈化器末端未加裝煙道、煙道未高出建筑層1.5m、凈化器老化未更換或清洗、煙道未留有檢測口等問題,消極應付,整改不徹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81條第一款規定,執法人員向上述6家單位分別開出5000元罰單,30000元罰款已于近日全部執行到位。
執法人員表示,將繼續加大對6家單位整改油煙凈化設施、設備的檢查力度,確保油煙達標排放,逾期未整改,依法予以停業整頓,并處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