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真正為大膽負責、勇于改革的企業負責人帶上“護身符”!
12月27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國資委主要負責同志等介紹省屬企業資本證券化情況和省國資委制度創新等情況。
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山東省國資委政策法規處處長陳國梁就《關于深入學習萬華濰柴經驗進一步推動省屬企業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的創新之處做了詳細解讀。《若干措施》在落實制度改革、完善激勵機制、實施創新驅動、完善國資監管等多方面推廣萬華集團、濰柴集團改革創新經驗。
在營造改革創新環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省屬企業領導人員履職行為容錯免責清單,明確容錯免責具體事項及情形。對因落實黨中央和國家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動改革引發信訪,信訪內容涉及企業改革事項、符合容錯免責情形的,不予負面評價”,真正為大膽負責、勇于改革的企業負責人帶上“護身符”,釋放了更加強烈的鼓勵創新、寬容失誤信號。
在健全改革責任落實機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制定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改革績效評價辦法,建立常態化末位淘汰機制”,這項要求與我們今年開展的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抓改革述職問詢同向而行、共同發力,進一步傳導了改革壓力。
在完善省屬企業中長期激勵機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省屬企業股權激勵的實際收益水平,不與員工個人薪酬總水平掛鉤,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從而為省屬企業實施中長期激勵進一步松綁,提供了更大操作空間。
在推動省屬企業加強科技創新方面,針對省屬企業創新能力不強這一短板,《若干措施》要求,建立“省屬企業研發投入剛性增長約束機制,從2020年起,工業企業未來三年研發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0%”,同時提出,“省屬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入用于人員獎勵的部分,不受單位當年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進一步鼓勵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激勵。
在加強國有企業黨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制定省屬企業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將企業黨建工作納入經營業績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年薪、干部選拔任用、評先樹優掛鉤”,進一步壓緊壓實了黨建工作責任,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