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淄博市回淄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親情引才獎勵實施細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畢業生家庭1萬元獎勵資金。

  據悉,畢業五年內全日制學士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學歷學位證書,含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學歷);自2019年11月21日(含,下同)《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發后,新到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含中央、省屬駐淄企業以及企業化運營的民辦非企業,勞務派遣企業另行規定,下同)、事業單位全職工作或創業滿1年,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淄博學籍畢業生或入職時畢業生父母有一方為淄博市戶籍。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溫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眾號(2020年2月1日正式運行,此前為試運行階段)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就職于市屬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名單附后)的,向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窗口現場申報;其他單位就業的,向單位所在地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窗口申報;并填報《淄博市回淄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親情引才獎勵申請表》。公示無異議的,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畢業生指定家庭成員社會保障卡。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