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同志和疫情防控專家、醫療救治專家介紹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情況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回答記者提問。
省公安廳一級巡視員槐國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近日,濰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張某某刻意隱瞞個人旅居史和人員接觸史,致使與其接觸的68名醫務工作者、49名其他人員被隔離觀察,存在被傳染的嚴重危險。張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采取相關措施并隔離收治。青島、棗莊、濟寧、泰安等地也發生了類似案件,嚴重擾亂了疫情防控秩序,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造成重大現實危險。為維護疫情防控秩序,嚴懲相關違法犯罪,根據《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規定,省公安廳聯合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等部門于2月6日發布通告,嚴明相關法律責任并敦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點人員如實登記申報。
《通告》明確指出,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相關規定,出入公共場所,參與人員聚集活動,以及拒絕執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過失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別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同時對暴力傷醫、制假售假、非法經營、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從重從快追究法律責任。
?。R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