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9時30分,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鄧某某妨害公務一案,該案系山東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務案。

  根據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此前通報,被告人鄧某某,男,1980年1月8日出生,因涉嫌犯妨害公務罪于2020年2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逮捕。

  據悉,2020年2月3日8時許,濟南市萊蕪區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鄧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強行進入公司,并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在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鄧某某仍然拒不服從民警執法,對民警實施毆打,后民警將鄧業昌控制,并帶至楊莊派出所。

  “你現在是否認識到你行為的危害后果?是否悔罪了?”面對公訴人提問,被告鄧某某當庭表示“現在認識到了,現在很后悔。”

  法庭辯論結束,被告人做最后陳述時表示,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后悔,自愿認罪,接受法律的懲罰,懇請法院給寬大處理,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保證不再做危害社會的事,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

  經法庭審理,被告人鄧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