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平度市某醫院原財務科主任柳某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平度市某醫院公款人民幣1437111.5元,用于其個人投注彩票進行營利性活動。日前,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柳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

  裁判文書網顯示,被告人柳某某,1992年起在平度市某醫院工作,1994年1月29日任財務科副科長、1997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財務科主任。2019年11月22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經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平度市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9日經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由平度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1月至2006年11月30日,被告人柳某某在擔任平度市某醫院財務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從中醫醫院現金出納、住院處收費窗口等處挪用公款1287111.5元,從平度市某醫院存放在城關醫院款項中挪用公款150000元,以上共挪用平度市某醫院公款人民幣1437111.50元,用于其個人投注彩票進行營利性活動,至今未還。

  柳某某于2019年11月8日在德陽市一環路東一段接受交警盤查時,主動承認自己是網上逃犯,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柳某某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1437111.50元進行營利活動且不退還,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應受刑罰處罰。被告有自首情節,且自愿認罪悔罪,可從輕處罰。

  故法院判決被告人柳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