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山東人民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布會獲悉,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方案》(魯政辦字〔2020〕46號,以下稱《方案》)。《方案》明確提出,對承包荒山面積1000畝以上且實現荒山綠化的經營者,給予3%的建設用地開發使用權,在當地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實或預留。

  《方案》提出,完善社會參與機制。鼓勵各類社會主體通過聯建聯營、綠化冠名、捐資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參與造林綠化。對承包荒山面積1000畝以上且實現荒山綠化的經營者,給予3%的建設用地開發使用權,在當地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實或預留。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對依托森林、濕地資源開展生態旅游的景區,提取政府門票收入的10%用于生態效益補償。支持各市、縣(市、區)對重點生態區位的商品林通過贖買、置換等方式調整為公益林。

  《方案》還提到,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充分發揮新舊動能轉換基金作用,支持國土綠化相關產業發展,將有股權融資需求的項目納入基金投資項目庫向基金機構推介。基金投資的國土綠化產業項目,引導基金按規定讓渡增值收益。鼓勵各地在國家儲備林建設、林業旅游休閑康養服務等林業領域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和撬動社會資本投入。對參與“四荒”植樹綠化的社會資本給予適當獎勵。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林業局副局長馬福義介紹,此次《方案》增加了稅費減免、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支持基金投資國土綠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有利于進一步吸引和撬動社會資本增加國土綠化投入。《方案》還提出,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造林綠化用地,并把國土綠化用地落實到山頭地塊,可有效解決造林綠化空間不足的難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阿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