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權威發布|山東出臺兩個“反壟斷合規指引” 助力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14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我省發揮反壟斷職能,助力疫情防控及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情況。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山東出臺兩個“反壟斷合規指引”,助力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張健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將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市場監管,助力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全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關鍵時期,企業面對當前困難,經常會“抱團取暖”,容易出現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甚至存在壟斷風險。針對這種情況,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山東省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和《山東省行業協會反壟斷合規指引》,進一步提升經營者和行業協會對壟斷行為的認知、風險防范及處置能力,大力培育市場競爭文化,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推動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山東省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共19條,介紹了普通經營者需要關注的壟斷風險。

  一是壟斷協議行為風險。表現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合謀或串謀,固定商品價格、限制商品銷售數量、分割銷售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這是最常見的壟斷行為。

  二是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風險。表現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或以不公平的低價采購商品,沒有正當理由低于成本價銷售商品,或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等,公用企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這方面的壟斷風險較高。

  三是未依法履行經營者集中申報程序的風險。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而未申報的,也面臨壟斷風險。經營者在日常經營過程中,要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決不能觸碰反壟斷法的紅線。當經營者實施“強強聯手”、“抱團取暖”、“一致對外”等協同性行為之前,必須加強研判,除了向行業主管部門了解行業政策之外,還需要加強與反壟斷執法部門的溝通,尋求法律指導,避免出現違法風險。根據《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或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將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違法成本相當高。

  《山東省行業協會反壟斷合規指引》共12條,介紹了行業協會需要關注的壟斷風險。行業協會作為代表本行業利益訴求和權利主張的社團組織,較單個經營者具有更強的市場影響力,協會會員多為同業競爭者,容易產生壟斷風險。需要防范出現聚集討論商品價格、產銷數量、業務區域、交易對象,以及共同應對競爭對手等敏感商業信息。在協會的章程、決議、通知以及制定的標準中,要避免出現以自律等名義固定商品價格、劃分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內容。

  張健表示,經營者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應對壟斷行為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記錄和留存涉嫌壟斷違法事實,及時向市場監管總局或省市場監管局舉報。

  閃電新聞記者 米雪偉  報道

  (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