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應延盡延!山東:普惠小微貸款延期到期可再次申請延期
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6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加大信貸資金支持力度,全力做好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金融支持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董龍訓表示,“應延盡延”是對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只要企業提出延期還本付息申請,根據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諾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銀行就應該予以辦理。過去在執行3月份出臺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過程中,一些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反映,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延期要求政策落地可能有一些障礙,所以這次政策明確提出“應延盡延”。

之前已經延期過的普惠小微貸款,延期后的到期日只要在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如果企業有延期還本付息的申請,還可以再次延期。
另外,除了普惠小微貸款之外,對于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企業的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對于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銀行機構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征信記錄。
對企業來說,企業在享受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時,首先是享受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貸款中涉及擔保的,企業需要與銀行、擔保人等進行協商處理,確保擔保關系在法律上繼續有效,避免銀行債權懸空。其次是企業要確保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不得將貸款資金挪作他用,更不得轉貸。再次是企業應向銀行提供穩崗承諾書,承諾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
(閃電新聞記者 尹承謙 濟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