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盒馬青島現抽檢不合格豬肉,磺胺類(總量)項目超標等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網站于6月24日公示的《關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6期》(總第247期)顯示,本次抽檢食品樣品2096批次,不合格樣品26批次。據中國經濟網計算,此次抽檢不合格率為1.24%。其中,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青島第二分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盒馬青島第二分公司”)銷售的豬肉不合格。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產品為知名生鮮電商”盒馬鮮生”,是一家O2O服務品牌,通過線上APP、線下門店等,提供生鮮食品和餐飲服務。
上述抽查結果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農產品3類食品及相關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本次共抽檢食品樣品2096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2070批次,不合格樣品26批次。
本次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整頓辦函[2010]50號、《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 2707-2016)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豬肉檢驗項目包括揮發性鹽基氮、克倫特羅、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謝物、呋喃它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呋喃妥因代謝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土霉素、多西環素(強力霉素)、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氯丙嗪、磺胺類(總量)、五氯酚酸鈉、喹乙醇代謝物、利巴韋林。
本次抽查發現,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青島第二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來自濰坊六乃香食品有限公司(供貨商)的豬肉中氧氟沙星項目和磺胺類(總量)項目不合格。該豬肉生產(購進)日期/批號為2019年11月19日,分類為食用農產品,任務來源/項目名稱為山東/省抽,不合格項目為氧氟沙星,初檢結果:172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復檢結果:224.04μ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磺胺類(總量),初檢結果:537μg/kg,標準值為≤100;復檢結果:698.29μg/kg,標準值為≤100,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
經查,《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原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磺胺類藥物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的抑制作用。磺胺類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攝入磺胺類(總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藥熱等過敏反應。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青島第二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負責人為張曉東。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日,注冊資本6.49億人民幣,侯毅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公司為Hema (Hong Kong) Limited全資子公司。(中國經濟網)
(金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