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7月1日訊(記者 范金鑫)近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全省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2020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專項治理。此次治理內容包括不合理收費、串換項目(藥品)、不規范診療、虛構服務以及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通知》要求,專項治理覆蓋范圍為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覆蓋時間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所有醫療行為和醫療費用。

  針對不同類型醫療機構及其診療服務行為,突出治理重點,分門別類“對癥治理”。對于公立醫療機構重點治理違規收費、重復收費、超醫保支付范圍、無指癥診療、套餐式檢查、套餐式治療、高套病種、將臨床試驗項目違規納入醫保報銷等行為;對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重點治理虛假結算、人證不符、誘導住院、無指癥住院等行為。

  對于自查整改期限結束前,主動足額退回違法違規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點醫療機構,可依法依規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通知》提出,自查整改期限結束后,在抽查復查或飛行檢查中,發現定點醫療機構自查整改不力,未按時足額退回違法違規所得,或依然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要堅持零容忍,依法依規從重處罰,并公開曝光。

  《通知》還提出,各市醫保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要結合本地區醫保領域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及基金監管薄弱環節,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原則上在7月10日前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治理內容、時間安排、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如遇疫情防控緊急工作任務,可向省級醫保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申請延后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啟動時間。

  (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