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魯西藥業購買危險化學品未備案被罰 此前產品不達標罰了35萬
魯網7月9日訊 近日,一則行政處罰公示顯示,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因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未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遭處罰。
鄄公(治)行罰決字[2020]822號顯示,2020年4月3日上午,鄄城縣治安大隊民警吳昌盛、李建國等人在網上巡查中,發現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硼氫化鉀,未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鄄城縣公安局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罰款捌仟元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4月8日。
近期,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可謂“問題多多”。此前,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魯藥監執法藥罰〔2020〕8號]公告稱,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氨茶堿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被山東省藥監局沒收氨茶堿片1508瓶,沒收違法所得114206.70元,并處罰款239197.80元,罰沒款合計353404.5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5月8日發布的[2020年第1期藥品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名單]中,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也因生產的氨茶堿片監測不合格而被查處。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魯西藥業有限公司是從事藥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現代化企業,是生產化學原料藥兼制劑的綜合型企業,其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山東魯西制藥廠。(本網記者)
(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