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城投集團原副總經理劉云剛貪污、受賄被提起公訴

  據12309中國檢察網消息,近日,青島市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青島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云剛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

  平度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劉云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權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福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青島城投集團原副總經理劉云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6月9日,青島新聞網記者從市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青島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云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云剛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其本人承擔的費用,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朋友謀求私利;違反群眾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云剛作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將手中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云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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