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濰坊電動車掛牌最后一天,交警小編上路“喊麥”究竟為哪般?

今天,你在路上遇到他了嗎?

歌爾夜市上用大喇叭“喊麥”的交警小編他又來了

這次他帶上他心愛的大喇叭來到了電動車掛牌點。

視頻加載中,請稍候...

騎電動車風吹日曬

掛車牌的長得最帥

沒掛牌的會受到我特別關愛

任何人騎車都要把頭盔來戴

電動自行車要掛牌上路

你無牌上路我非常憤怒

請你立即掛牌不得有誤

掛了車牌的也要把頭盔來戴

猜猜這車牌什么材料的

這是鋁的

我說這是鐵的

不是生鐵不是磁鐵 這是老鐵!

為啥老鐵?因為老鐵沒毛病

 

抓緊最后的時間

速速掛牌,帶好證件

現場掛牌,立等可取

網上掛牌,速遞到家

現在是妥妥的掛牌“一條龍”暖心服務

快給你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吧!

? 9月1日起,將停止發放電動二輪車臨時號牌;

? 9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9月1日起,無牌電動車上路行駛將被處罰。

9月1日起,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否則將面臨處罰。

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七十條之規定:①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②駕駛已經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規定懸掛號牌,并保持號牌清晰、完整。(注:電動自行車號牌、臨時號牌要懸掛在車輛后方;后方不方便安裝的,可以自制輔助號牌架后,在懸掛在車輛后方。)③不得轉借、挪用、涂改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④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違反上述規定的,交通管理部門將處二十元罰款。同時,依據實施辦法,沒有取得上路資格的電動自行車如果發生交通刮擦、碰撞事故,應當負全責。

再次提醒廣大電動車車主

8月31日前一定要把車牌掛上

已掛牌的電動車車主

請務必按規定將車牌懸掛在電動自行車的尾部。

切記,是將車牌懸掛在車輛尾部!

@所有人,快告訴身邊的朋友

希望廣大車主:

依法掛牌,文明騎行、規范停放、共建文明。

(轉載自濰坊交警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