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月3日訊 9月1日,沂源交警大隊開展電動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一天查處3名摩托車駕駛人拿C1證騎摩托車并存有無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3人的駕駛證一下被記了24分的處罰,需重新進行科目一及科目三的“回爐”考試。

沂源交警開展電動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
1日早9點許,沂源縣瑞陽路與振興路路口,一輛車牌號為魯C51***的二輪摩托車被攔下,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其駕駛證時,孟某表示自己只有C1駕駛證,并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同時,經查詢,孟某的車輛號牌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自己的摩托車并未辦理登記掛牌。
無獨有偶,下午5點許,荊山路與瑞陽路路口,又有兩輛二輪摩托車被民警攔了下來,兩名駕駛員李某、齊某均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并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拿著C1證可以騎摩托車。同時李某還存有無牌駕駛摩托車,齊某存有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孟某因準駕車型不符、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將面臨罰款2200元、駕駛證記24分的處罰;李某因無牌、準駕車型不符將面臨罰款400元、駕駛證記24分處罰;齊某因準駕車型不符、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將面臨罰款2200元、駕駛證記24分的處罰。三人因駕駛證被記24分,如需重新取得駕駛證,則需重新進行科目一及科目三的考試。

沂源交警開展電動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
摩托車無牌無證,隱患重重,駕駛車輛不考取相應駕駛證,導致技術生疏,出現突發狀況時手忙腳亂,易引發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由于駕駛人無牌、無證、無保險,保險公司不予以理賠,出現無力賠償的現象。
根據法律規定,駕駛摩托車應持有準駕車型為E(普通摩托車)或F(輕便摩托車)駕駛證,拿C1證騎摩托車則屬于準駕車型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持C1駕駛證,若想駕駛摩托車需帶相關材料到車管所辦理增駕業務才能上路。
下一步,沂源交警將持續加大對摩托車無牌無證及電動車無牌的查處力度。尤其是電動摩托車主一定要及時購買車輛保險,到轄區車管所及各鄉鎮交警中隊(南麻、魯村、悅莊、東里中隊)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并到車管所考取摩托車駕駛證,牌證齊全、佩戴頭盔,安全文明上路行駛。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記者 賈亮 通訊員 馮長冰 何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