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還未掛牌嗎?逆行、闖紅燈、越線停車……任性行駛零容忍,9月1日至4日,菏澤共查處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電動自行車201起、闖紅燈84起,逆行259起,占用機動車道131起,無非機動車道的路上不靠右行駛2645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菏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了解到,以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作為交通秩序整治的切入點,菏澤交警部門切實加大現場執法和勸導力度,嚴查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逆向行駛、闖紅燈等違法行為。9月1日至4日,菏澤共查處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電動自行車201起、闖紅燈84起,逆行259起,占用機動車道131起,無非機動車道的路上不靠右行駛2645起。

  交警部門提醒,未掛牌的電動自行車請盡快辦理登記掛牌;對已登記未按規定安裝號牌的,請規范安裝,上路行駛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佩戴好安全頭盔。并特別提醒,電動車號牌領到手不懸掛或掛車筐都屬違規一樣要被查。號牌丟失被查,可以向交警說明情況,交警會通過身份信息、電動車整車編碼查詢到電動車號牌,確實屬實不予處罰。

  處罰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山東省實施辦法》第七十條,非機動車未登記上路的,處20元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處以20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處20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 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四)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非機動車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處20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20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非機動車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50元罰款。

  掛牌須知:

  自9月1日起,全省將停止辦理舊標準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選購新國標車輛的市民可以到就近的交警部門、派出所登記掛牌,也可以在有“帶牌銷售”的銷售網點辦理登記掛牌。

  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掛牌點具體地址:

  ★曹縣電動車牌正式號牌按牌點(曹縣車管所)

  ★巨野縣電動車牌正式號牌按牌點(巨野縣車管所)

  ★東明電動車牌正式號牌按牌點(東明縣車管所)

  ★鄆城縣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按牌點(地點:鄆城縣公安局車管所(丁里長鎮北鄆城公路港內)

  ★高新區電動車正式號牌安牌點 (高新區交警大隊)

  ★鄄城交警大隊車管所院內(原科目一考場)

  ★牡丹區牡丹路與大學路交叉口皇家學府(原市區大隊)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