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加強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清單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科學化管理,理順評審渠道、精簡評審機構、提高評審質量,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等有關規定,我廳對全省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評委)進行了調查摸底和評估公示,現將全省中評委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盡快公布目錄清單
全省中評委實行清單式管理,其中省廳制定并公布《省直部門(單位)省屬企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目錄清單》(詳見附件)。各設區的市應于2020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布本市中評委目錄清單并報省廳備案。未在目錄清單內的中評委及其評審行為一律不予認可。
二、加強監督管理
全省中評委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是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加快構建政府監管、單位(行業)自律、社會監督職稱評價綜合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評委會自身建設,嚴格執行有關職稱政策,健全評審委員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明確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責任,自覺接受社會對評審工作的監督,確保科學評審、陽光評審、公平評審。
全省中評委評審工作均應使用“山東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評審結果納入“全省職稱證書查詢系統”向社會提供查驗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目錄清單及時對系統內的中評委進行清理。
三、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目錄接受社會監督,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3年對全省中評委進行一次調查摸底,根據評審工作開展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調整,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視情節嚴重暫停其評審工作直至撤銷評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