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14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按照“帶量采購、招采合一、質量優先、確保用量、保證回款”的要求,實行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引導醫藥企業公平競爭,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近期,我省已面向全國藥品市場遴選了第一批40個藥品品種,涵蓋心腦血管、消化、呼吸、腫瘤等臨床學科,是目前全國省級采購中一次性集中帶量采購藥品數量最多的省份。

  根據《方案》,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和駐魯軍隊醫療機構將參加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積極參加,采購周期不少于1年;品種范圍從聚焦群眾反映價格高、醫療機構用量大、患者受眾面廣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開始,逐步擴大范圍;生產企業范圍包括經藥監部門批準、在中國大陸地區上市的國內外所有生產企業。在采購方式方法上,對申報企業按質量、療效差異和市場認可度等因素劃分評審組,對3家及以上申報企業的評審組進行綜合評審,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和惡性低價競爭。

  為確保取得降價格、惠民生、促改革的綜合成效,《方案》制定了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落實、使用、結算、質量、供應等政策措施。要求醫療機構按照中選價格、約定采購量進行帶量采購,約定采購量不低于醫療機構報量的50%。改變以前由醫藥機構與藥企分別簽訂合同的低效做法,由各市采購聯合體統一與藥企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方案》同時明確,各有關部門和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制、藥占比、醫療機構用藥品種規格數量要求等為由,限制中選藥品、中選耗材的合理使用與供應保障。

  為徹底解決醫療機構拖欠貨款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方案》提出,加快藥品采購平臺、醫療機構、醫保結算系統數據對接,通過省、市分級結算管理,實現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實行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30天內完成支付。先行開展國家和省集中帶量采購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直接結算工作,逐步擴大直接結算品種范圍。

  為引導患者和醫療機構選用中選產品,《方案》規定,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按中選價確定支付標準;高于中選價的非中選藥品,個人首先自付比例提高10%。此外,為緩解醫療機構資金壓力,調動醫療機構積極性,《方案》明確,在實現直接結算前,由醫保基金按不低于中選品種合同約定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同時,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采購結余留用的醫保資金,按照綜合預算原則可用于相關人員支出。 (本報記者)

  (人口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