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支持青島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國內至少6城要建

  截至目前,國內已有深圳、上海、天津、青島、寧波、舟山等6座城市明確將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近日,山東省政府明確省內經濟排名前兩名城市的未來發展定位:支持濟南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青島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截至目前,國內已有深圳、上海、天津、青島、寧波、舟山等6座城市明確將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何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據國內參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概念提出的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海上絲路研究中心秘書長張春宇介紹,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2012年,挪威海事展和奧斯陸海運首次聯合發布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報告》,以客觀指標和行業專家投票的方式,評選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張春宇在相關介紹文章中表示,該排名“The Leading Maritime Capitals of the World”的英文直譯應為“全球領先的海事之都”,為適合中文表意,且能充分體現其內涵,他的團隊將其翻譯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該系列報告由DNV GL(挪威船級社DNV與德國勞氏船級社GL合并而成)與Menon Economics(梅農經濟)定期發布,主要評分指標為航運、港口與物流、海事金融與法律、海事技術、吸引力與競爭力等五大指標。

  最新一期的2019年報告顯示,新加坡蟬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第一名,德國漢堡、荷蘭鹿特丹、中國香港、英國倫敦、中國上海、挪威奧斯陸、日本東京、阿聯酋迪拜、韓國釜山分列第二至第十名。

  具體來說,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指以海洋資源為基礎、擁有領先的海洋核心競爭力,在一定區域內起著樞紐作用且對全球經濟社會活動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城市。

  張春宇認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可以粗略地分為兩類:一類是依靠厚重的歷史積淀,逐步集聚成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比如倫敦;另一類是依靠某種戰略性海洋產業的大繁榮,帶動相關配套高新技術產業、金融和法律服務業等上下游產業的快速發展,從而集聚形成海洋中心城市,比較有代表性的是新加坡和奧斯陸。

  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周世鋒等認為,作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首先,應具有較強的航運服務能力,具備成為國際航運中心的條件,港口物流業發達,且在船舶規模、價值及航運公司總部數量上具有優勢;其次,該城市需具備海洋金融、法律等現代海洋高端服務業的核心競爭力;第三,該城市海洋科技水平和教育產業的水平能級很高;第四,具備足夠強大的國際化宜居宜業城市環境,有能力吸引領先的海洋產業、海洋企業和海洋高端人才聚集,且在政策框架、產業集群的開放度和信息共享度、營商便利度等方面具有較大優勢。

  除上述指標外,張春宇還認為,未來決定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競爭力的指標,至少還包括以下兩點:一是該城市在全球治理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該城市的腹地經濟的發展程度。

  6城明確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2017年5月,國家發改委與國家海洋局共同發布《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文件提出“推進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這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詞首次出現在國內政策語境中。

  據張春宇在接受《中國海洋報》采訪時表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起源于該團隊做的一項全球海洋經濟的調研和課題研究,之后,在原國家海洋局規劃司領導的啟發和指導下,雙方共同提出了這樣一個概念,并且寫進了《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

  隨后,滬深兩城開始進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相關規劃。2018年1月上海發布《上海市海洋“十三五”規劃》,提出按照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要求,進一步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和國際影響力。

  具體來說,上海提出目標,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與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和上海全球城市定位相適應的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科技領先、海洋環境友好、海洋安全保障有力、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海洋管理先進的海洋事業體系。

  深圳在2018年發布《關于勇當海洋強國尖兵 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提出到2035年,重點提升在亞太地區海洋領域的影響力,到本世紀中葉,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隨后,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再次明確“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201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明確“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2019年年底,深圳市政協圍繞“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問題,經過一年時間的調研走訪最終形成一份6.4萬字的《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研究報告》,提出目前制約深圳海洋領域發展的八大問題:制度供給和部門協作不足、灣區城市各自布局、港口對經濟帶動作用逐漸減弱、新興產業發展滯后、海洋科技創新存在短板、土地制約著海洋產業發展、疏港道路交通對城市影響較大,以及海洋生態環境惡化。

  2020年,深圳再次出臺《關于勇當海洋強國尖兵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實施方案(2020-2025年)》,明確2020年至2025年將持續推進和新增國際海洋開發銀行、海洋大學等共計63個涉海重點項目,力爭通過一批標志性、代表性、關鍵性項目,形成示范效應,有效支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

  除了上海深圳得到國家層面支持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以外,天津、寧波、舟山等城市也紛紛表態有意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2019年12月,天津發布《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實施方案》提出,落實海洋強國戰略,優化配置與海洋相關的產品、服務和資源,推動海洋經濟跨越發展,構建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凸顯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提升海洋綜合管理能力,積極參與海洋治理,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2020年3月,浙江省發布《2020年海洋強省建設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提出,浙江將朝著“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目標發力,由寧波、舟山分別啟動推進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規劃建設。加快寧波舟山港向世界一流強港轉型,發揮對全省海洋經濟發展的核心引領作用。

  除上述城市外,遼寧大連近年來也表示要向海洋中心城市方向發展。2020年4月,《大連市加快建設海洋中心城市的指導意見》正式實施,明確提出建設海洋中心城市的五大核心任務及階段目標:到2025年,建成中國北方重要的海洋中心城市;到2035年,建成東北亞海洋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