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并非“真空地帶”,也絕非“法外之地”。廣大網民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時,一定要對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否則,后果很嚴重!10月15日,臨沂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開發區派出所民警,抓獲一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徐某(男,23歲,住北城某小區)。

經查,2020年9月24日17時許,違法行為人田某將車停放在高新區湖北路南側盲道,被高新區交警大隊民警開具違停告知單,徐某發現后將違停告知單拍照并附上辱罵民警的話,發布到微信朋友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徐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多點理性、少點沖動,嚴守法律法規,切勿挑戰法律紅線。
警方提示,交警依法處罰交通違法行為,是為了保護市民生命安全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應得到廣大市民理解和支持。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嚴不容褻瀆,民警執法權威不容侵犯。發表網絡言論要遵守法律,對挑釁法律尊嚴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