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橫穿公路,不想卻撞到正在行駛的電動三輪車上,電動車駕駛人王某受傷嚴重,近日,已經逐漸康復的王某同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發區大隊事故科民警交流時,回憶起當時一幕仍心有余悸,家里本就困難的他,辛虧有民警幫助申請到了事故救助基金。

  事故發生在2020年7月14日,公某某駕駛三輪電動車沿衛育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八里莊路口時,與橫穿公路的騎行兩輪電動車的王某發生碰撞,事故后王某被送往聊城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救治。

  事件發生后,經濟開發區交警大隊事故科了解到傷者王某經濟困難,遂通知受害人代理人柳某申報社會救助基金。經濟開發區交警大隊事故科堅持讓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在事故處理和當事人救濟過程中充分發揮作用,堅持把第一時間為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申請事故救助金作為重中之重,真正解決群眾燃眉之急。

  在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為傷者申請了18223 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大大緩解了受害者家庭的經濟壓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李懷磊 通訊員 張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