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司法廳主要負責同志等介紹山東省政府立法工作情況。

今年9月25日,《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將對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激發市場活力,促進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2月18日,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王玉君介紹了該條例的出臺背景和特點。
“《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圍繞企業發展瓶頸,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市場準入限制、被拖欠賬款、‘僵尸企業’出清難等問題。聚焦打通‘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和流程再造的‘中梗阻’,重點解決放管不銜接、線上線下不聯動等問題。”王玉君介紹說,該條例圍繞公平公正法治環境突出短板,重點解決執法“一刀切”、強制措施超時超限等問題。
王玉君介紹說,條例的出臺,將為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效制度供給。比如,國家規定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推行“證照聯辦”“一業一證”。條例還完善了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體系,統一政務事項服務標準,線上線下一個辦理平臺,實現同城通辦、異地可辦。此外,創新包容審慎、公平公正的監管體系,在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經濟運行監測長效機制,強化經濟運行、公共衛生、金融安全、社會就業等領域風險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