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市社保中心發布通知,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濟南市工傷保險門診實行定點醫療服務。

  根據《關于實行工傷保險門診醫療定點服務的通知》規定,職工認定工傷后,仍需治療的,應根據自身傷情和職業病病情,以及康復需要,合理選定一家工傷醫療、職業病醫療或工傷康復定點機構,作為本年度工傷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工傷職工選定工傷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后,應持《濟南市工傷認定結論書》(或《濟南市老工傷登記表》)《疾病與工傷因果關系鑒定結論》,與定點醫療機構書面簽訂協議,并由定點醫療機構免費提供《工傷保險門診病歷》。協議簽訂后,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

  工傷門診定點醫療服務的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我市工傷門診醫療管理,保障工傷職工和定點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