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淄博法院大膽探索實踐,積極創新作為,扎實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涉黑惡案件審理中落地見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截至目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涉黑惡案件21件109人,分別占審結涉黑惡案件的23.43%、26.22%,被告人全部認罪服判,無上訴、抗訴和發改,被害人無舉報、申訴和涉訴信訪。
轉變理念重行動,確立適用“新思路”
從試點文件、審判實踐、刑事政策三個維度,深入分析涉黑惡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可行性,結合前期探索的“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等經驗,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涉黑惡案件審理有機結合。
健全機制促規范,構建“五式”聯動“新機制”
建立“前置式”社會調查程序,對符合條件的涉黑惡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啟動認罪認罰從寬程序,由偵查、檢察機關初步評估,對可能判處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時委托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社會調查評估;建立“定點式”值班律師制度,在看守所固定安排值班律師,嚴格落實聽取律師意見制度,讓值班律師參與訊問,提供法律幫助,參與量刑協商,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到場簽字,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率達100%;建立“全程式”程序倒轉機制,對于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不認罪,但一審開庭前或法庭審理終結前表示認罪的案件,建立程序倒轉機制,向檢察院提出重新啟動認罪認罰程序建議,推動控辯雙方重新達成量刑具結,通過該程序審理5件32人;建立“多重式”庭審審查模式,庭審中注重審查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合法性,做到“一告知、兩審查、五訊問”,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建立“三步式”精準量刑建議,與檢察機關建立提出量刑建議前會商制度,對不同類別案件分別制定量刑標準,明確“階梯化”從寬幅度,注重類案量刑均衡化,防止“同案不同判”。
多措并舉抓落實,確保實現“雙推進”
協調檢法等部門會簽《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涉黑涉惡案件起訴審判工作的十條意見》,明確責任分工,抓好聯動配合;制定權利義務告知書、量刑情節提示書、量刑建議調整函等文書模板,利用全流程網上辦案系統和掃黑除惡數據管理平臺,加強對增減犯罪事實或罪名、改變案件定性、未采納量刑建議等情況的監督,打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淄博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