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濟寧市按照“試點先行、總結推廣”的原則,全面推行“標準地”制度,同時,積極聯合市發改、工信、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推進,以最大力度加快推進“標準地”改革。2020年,濟寧市全年共出讓工業用地323宗,其中134宗以“標準地”出讓方式供地,面積占比為52.1%,完成年度“標準地”改革目標。

  規范“標準地”供應標準。明確“標準地”環境保護、準入行業、能耗、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規劃條件(容積率、建筑系數)、建設條件、履約保證、違約責任等各項標準,嚴格按照各項供應標準進行工業項目用地供應。

  建立“標準地”約束機制。將工業項目用地供應標準納入標準地使用協議。明確按期達到約定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等標準的獎勵措施,劃定未按期達到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等標準的違約責任;加強工業項目用地批后監管工作,建立土地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失信懲戒機制。

  優化“標準地”供應程序。供地前完成儲備土地登記,達到“凈地”條件。涉及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與礦業權人依法簽訂壓覆補償協議。將生態環境、發改、住建、財政、稅務、能源等部門依法依規提出的要求統一納入標準地使用協議。工業項目不動產權登記按照建設期、投產期、達產期分階段管理。

  鼓勵“標準地”靈活供應。工業項目用地采取租賃或彈性年期出讓方式供地。租賃期前2年內未達到約定投資強度的,在第3年進行整改;整改期內仍未達到要求的,出讓人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要求清除地上(下)建筑物、構筑物。租賃期內達到約定的投資強度的,依申請即時轉為出讓方式用地。

  完善“標準地”保障機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扎實負責容積率、建筑系數及工業項目用地標準化供應的監督工作,下屬有關部門嚴格壓實落實相關職責。聯合市發改、工信、財政、稅務、生態環境、住建、商務、投資、能源等部門配合實施工業項目標準地管理工作,以最大決心、最強力度扎實推進“標準地”改革。

  在“標準地”改革攻堅工作的有效推進下,濟寧市2020年全年共出讓工業用地323宗962.62公頃,其中134宗501.44公頃以“標準地”出讓方式供地,面積占比為52.1%,完成年度“標準地”改革目標;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等重點區域內出讓工業用地223宗804.43公頃,其中124宗485.83公頃以“標準地”出讓方式供地,面積占比為60.4%,完成年度改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