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們:

  每逢新春佳節,很多居民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造成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濃度急劇飆升,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還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財產損失。

  為守護藍天白云,減少環境污染,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在安全清潔的環境中度過歡樂祥和、文明和諧的新春佳節,真誠地向廣大市民朋友們倡議,春節期間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共同創造美好環境。倡議如下:

  一是自覺遵守《棗莊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不在禁放區域和有關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特別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嚴格執行“本市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二是請廣大居民做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勸說帶動家人和朋友們不買少放煙花爆竹,積極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懸掛燈籠等更安全、更文明、更環保的節日慶祝方式。

  三是廣大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自覺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引導和帶動周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積極勸阻在禁燃禁放時段和地段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是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視頻等方式,積極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努力把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市民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廣大市民朋友們,在持續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讓我們共同攜手保護環境,從自身做起,積極行動起來,為棗莊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衷心祝愿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中共棗莊市委宣傳部

  棗莊市公安局

  棗莊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