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并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3號)
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張濤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決定任命:
李華民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戴先鋒為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李華民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泰安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并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3號)
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張濤的提請,于2021年2月25日決定任命:
李華民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戴先鋒為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決定免去:
李華民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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