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即墨區發生一起閥門井下作業窒息事故,造成 2 名工作人員死亡,1 名村民在主動施救過程中死亡。日前,涉及該事故的有關企業和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通報發布,其中,工程勞務公司項目負責人被罰款20萬元,工程建設單位存在的問題被責令整改。

  3月3日,青島市即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于對青島方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企業和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的通報。通報稱,2020 年 7 月 27 日17時左右,青島方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青島市即墨區靈山產業園污水轉輸工程進行管道水壓試驗時,發生一起閥門井下作業窒息事故,造成 2 名工作人員死亡,1 名村民在主動施救過程中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333 萬元。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處理意見,經我局研究決定對有關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理,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對工程勞務公司青島方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項目負責人侯京茂罰款20萬元。

  二、對工程施工單位煙臺立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實施市場主體信用考核扣減40分;對直接安全管理責任人于清罰款2萬元。

  三、對工程監理單位青島同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實施市場主體信用考核扣減40分。  四、對工程建設單位即墨區丁字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責令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即墨區住建局備案。

  此前,2021年1月5日,在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即墨區青島方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27”較大窒息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中稱,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