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皇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重新修訂印發《山東省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認定辦法》)(簡稱《認定辦法》)的通知,此前的《認定辦法》在2020年12月31日到期,修訂后的《認定辦法》對城鎮棚戶區的界定從原先的城鎮規劃區內變為了城鎮開發邊界老城區內,重點攻堅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棚戶區,刪去了城中村、城邊村的相關內容。

  記者注意到,此前的《認定辦法》在2018年時進行過一次修訂,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記者對比發現,此次新修訂的《認定辦法》保留了上一次修訂的絕大部分內容,同時對城鎮棚戶區的概念進行了微調,改為主要包括位于我省城鎮開發邊界內的老城區內臟亂差的棚戶區、城市危房、全國重點鎮棚戶區。相較上一版,刪去了城中村、城邊村的內容,同時,城鎮規劃區的表述修訂為了城鎮開發邊界內的老城區內。

  記者了解,調整是為繼續實施城鎮棚戶區改造,重點攻堅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棚戶區。城中村的表述雖然沒有再出現,但老城區內臟亂差棚戶區已可包含相關內容。與此同時,城鎮棚戶區認定標準中,要求房齡(使用年限)較長,原則上以30年以上的房屋為主。

  《認定辦法》繼續明確了8種嚴禁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范圍的情形:

  1嚴禁將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改。

  2嚴禁將因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拆遷改造房屋的項目納入棚改。

  3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改。

  4嚴禁將房齡不長、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改。

  5嚴禁將棚改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

  6嚴禁將小區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

  7嚴禁將校舍改造、養老院改造、廠房改造、工礦企業和商業設施等非住宅搬遷改造項目納入棚改。

  8嚴禁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安置區建設、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

  此外列出城鎮棚戶區認定標準:

  1住宅改造區域在經批準實施的城市(含縣城)、鎮規劃區范圍內。

  2建筑結構以簡易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等為主。

  3建筑密度較大,原則上不低于40%。

  4房齡(使用年限)較長,原則上以30年以上的房屋為主。城中村、城邊村房屋以20年以上的為主。

  5市政基礎設施不健全,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水、道路、人防等配套基礎設施不齊全或年久失修。

  6房屋質量總體較差,按照《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2016)評定為C級、D級的房屋。

  7房屋結構抗震不符合《抗震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和《建筑結構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的房屋。

  8存在安全隱患,住宅區域內無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建筑消防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或者存在地質災害等其它安全隱患。

  9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包括房屋室內空間和設施不能滿足基本要求(如無集中供水、無分戶廚衛等)。

  10公共服務設施薄弱,無基本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不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的要求。

  以上10項標準要求,3.1-3.5項作為必須項,須同時全部滿足;3.6-3.10項作為選擇項,須滿足2項以上(含2項)要求。符合此標準的改造區域可以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