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備受關注的隴西鄉村教師劉軍紅強奸猥褻女學生案近日終審終結,省高院駁回劉軍紅所有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核準對劉軍紅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
一年多強奸猥褻8名女學生
生于1984年10月的劉軍紅,2010年被調到隴西縣碧巖鎮涉案小學任教僅兩年,負責教四年級數學、五年級語文,并擔任五年級班主任。2012年5月,有學生家長獲知劉軍紅強奸、猥褻女學生,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家女兒被班主任劉軍紅多次叫到辦公室,以檢查作業、背詞語為名,強行發生關系,前后持續一年半左右。
經查,在2011年9月至案發的一年多時間里,劉軍紅先后多次以輔導作業、批改試卷為由,將涉案女學生叫至辦公室實施強奸、猥褻。涉案受害學生多達8名,其中5名女學生被強奸,3名女學生遭到猥褻,年齡最小的僅10歲,年齡最大的也僅13歲。
2012年6月8日,28歲的鄉村教師劉軍紅因涉嫌強奸、猥褻多名小學女生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捕。
據媒體此前報道,受害學生家長稱孩子被劉軍紅多次叫到辦公室,以檢查作業、背詞語為名,強行發生關系。據一名受害女生的姨媽介紹,2011年以來,孩子一直說肚子疼、腿痛,大人也沒有在意。后來發現孩子飯量小多了,精神恍惚,最后孩子才說了實情。
一名11歲的受害女生說,從四年級開始,每次考試結束,劉軍紅不發試卷,通知學生們一個一個去領。女同學們都知道每到考試結束,“老師就要干那個了”。
據了解,涉案受害女學生多為留守兒童。
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領導被免職
案發后,隴西縣委對劉軍紅涉嫌強奸猥褻小學生案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隴西縣教體局局長被免職,一名副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同時,責令縣教體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碧巖學區校長李某和涉案小學校長任某給予行政撤職和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