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訊 (記者 劉勇 通訊員孔進 李磊)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更好地發(fā)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貫徹國辦發(fā)〔2014〕70號文件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16條具體措施,按照分類處置現(xiàn)有存量資金、嚴格控制新增存量資金、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和強化工作保障的順序,為“喚醒沉睡的資金”提供政策指導和制度保障。
據(jù)悉,山東采取了“收、調、減、控”等一系列措施,“收”就是對結轉兩年及以上的項目,由財政收回統(tǒng)籌使用;“調”就是對按原規(guī)定用途難以落實的結轉資金,按程序調整項目投向,與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緊密結合,繼續(xù)用于必需的重點支出;“減”就是對因項目實施進度慢、但又確需繼續(xù)使用的結轉資金,相應壓減相關部門和相關項目預算;“控”就是部門相關支出先用結轉資金安排,以有效壓減部門結轉規(guī)模。通過這些措施,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預算結余結轉規(guī)模在上年壓減137.7億元的基礎上又進一步壓減95.3億元,壓減比例達17.5%,結余結轉資金占財政支出的比重降至6.3%,提前一年超額完成了財政部確定的9%的目標任務。
山東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陳東輝介紹說,《通知》 主要從四個方面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作出了規(guī)定和要求。全面清理、分類處置現(xiàn)有各類財政存量資金。對截至2014年底結存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專戶、部門賬戶的各類資金,逐個部門、逐個項目進行排查分析、清理甄別,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意見。《通知》 要求,2015年起各級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資金規(guī)模占本級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控制在9%以內,2014年底比重低于9%的要只減不增。嚴格控制新增財政存量資金。針對當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暫付(存)等往來賬目、財政專戶等一些存量資金常發(fā)、易發(fā)和相對比較隱蔽的領域,對癥下藥,切實增強政策效果。建立健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長效機制。通過完善預算編制與存量資金結合機制、加快財政支出進度、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等措施,從源頭上避免財政存量資金形成。